毕节市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0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从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务必守纪律、讲规矩,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日前,毕节市纪委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百里杜鹃管理区矿山救护队副中队长王川贵公款购买烟酒挥霍浪费问题。2014年,王川贵用公款报销烟酒发票210232元,所购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和干部职工吃喝。区纪工委给予王川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安监局按程序罢免蒲汝志的矿山救护队中队长职务;对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分管矿山救护队的应急救援中心原主任周军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监局按程序免去周军党支部书记职务。
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科技副乡长李成军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用于接待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李成军安排并同意单位后勤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会议接待,花费公款7620元。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给予李成军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仁和乡政府乡长樊秀英进行提醒谈话。
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智明违规收受礼品土特产问题。2014年12月15日至17日,刘智明带领考核组对黔西县花溪、中坪、雨朵三个乡镇卫生院年终考核中,分别收受了花溪乡卫生院价值160元的面条40公斤、中坪镇卫生院价值374元的带壳花生17公斤、雨朵镇卫生院价值2068元的菜油(含桶)110公斤,总计折价2602元。黔西县卫计局给予刘智明行政警告处分。
大方县猫场镇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问题。2014年,猫场镇政府购买60箱布朗李和10盒高档翠芽茶叶用于公务接待、送礼,共花费公款13600元。大方县纪委给予分管财务的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刘红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劲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陈启龙诫勉谈话。
纳雍县农牧局种子站站长、纳雍县汇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俊殊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3月,罗俊殊利用单位资金,未按车辆控购程序违规购置北京现代牌越野车一辆,车价及落户等费用共计225800元。纳雍县监察局给予罗俊殊行政记过处分,对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没收上交。
威宁县新发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赵英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2月20日,赵英俊将公务用车借给他人办私事并造成交通事故。新发乡党委给予赵英俊党内警告处分。
双山新区梨树镇二堡村党支部书记吴传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至2014年间,二堡村违反规定给村干部、包村干部发放加班费、误工费等各项津补贴共计119200元。双山新区纪工委给予吴传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资金。
黔西县绿化乡卫生院副院长罗毅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4年2月至9月间,罗毅安排用公款报销个人电话费、购买月饼发放给干部职工、违规提取中药提成补助费等。黔西县卫计局给予罗毅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绿化乡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威宁县金钟镇信用社主任赵升全违规操办“搬家酒”问题。2015年1月8日和9日,赵升全因“搬家”在威宁县五谷杂粮饭店分两次共订了14桌酒席,共收取礼金人民币4050元。威宁县信合联社党委给予赵升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赵升全收受全部礼金,并处罚金1000元。威宁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威宁信用联社主任赵庆斌进行了约谈。
金沙县安洛乡副乡长付开易违规参与操办“搬家酒”问题。2015年1月1日,付开易父母在金沙县安洛乡坪子寨村喂鹿坝组违规操办搬家酒,付开易提前知晓其父母违规操办酒席行为,不但未进行制止,反而包庇纵容并参与宴请部分亲友,收受礼金共计2200元。金沙县纪委给予付开易党内警告处分。
双山新区文阁乡中心小学负责人陈忠良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4月和10月,陈忠良组织本校教师到大方九洞天风景区和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旅游,挥霍公款共计17470元。双山新区纪工委给予陈忠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旅游费用。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管,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抓早抓小作为深入纠正“四风”的出发点,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作风好转。(毕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