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出台少数民族婚姻奖励办法

06.01.2016  12:35

      为破除瑶族“非本族不娶不嫁”的传统婚俗,促进民族团结,优化人口结构,提升文化素质,荔波县近日出台瑶族婚姻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符合法定婚龄的瑶族男性,凡婚娶省外其他民族适婚女性,或婚娶省内县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他民族,或县内乡外大学本科以上其他民族适婚女性的三个条件之一者,并在瑶族村寨连续定居2年以上共同育有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可得到一次性奖励10000元。此外,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规定的,可得到一次性5000元或2000元奖励。

      黔南州荔波县瑶族主要分为白裤瑶、青瑶和长衫瑶,总人口约6000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3.4%。目前,几个瑶族聚居的乡镇,已开发打造成旅游景点、进行生态移民,瑶胞经济能力逐渐增强,瑶乡面貌正在悄然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