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同县国土局、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专项行动

11.11.2015  15:06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11月3日,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同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国土局会议室召开了联席会议,县国土局局长、执法大队队长、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贞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等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贞丰县检察院首先针对已向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的案件,即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向县国土局进行了询问,县国土局表示对于尚未收回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将积极履职,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收回欠缴的资金。其次,县检察院就贞丰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询问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并查看相关资料,县国土局表示已经开展并且正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求将贞丰县境内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随后,贞丰县检察院同县林业局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复勘后,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林地和耕地面积,向国土、林业部门咨询,进一步查清非法占用林地和耕地面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犯罪行。最后,针对林业局作行政处罚的30余件案件,国土局未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审批手续,临时使用土地到期,但还在使用土地的企业厂矿,县国土局表示正在准备相关审批资料,相关履职情况将及时送达贞丰县检察院。 通过召开此次联席会议,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参会人员表示,将会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逐渐规范国土、林业执法行为,引导厂矿企业在生产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贞丰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专项工作,守护绿水青山,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