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监局公布2014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17.02.2015  12:39

    隔热防火门既不隔热也不防火,烟花爆竹企业伪造厂名厂址生产,用来救灾的棉被质量不合格……贵州省质监局近日公布2014年查处的10大典型案件。

    普定县兴农化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共查获不合格复混肥料和过磷酸钙138.5吨,涉案货值金额15.1万元。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平坝县兴鑫烟花爆竹厂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组合烟花2288件,违法货值13.44万元。贵安新区质监局依法对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南明区佳佳美铝门厂伪造生产地生产铝合金卫浴门499扇,已售443扇,货值金额8.98万元。贵阳市质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望谟县民政部门从昆明绮通棉业有限公司采购的3000床、货值6万元冬春救灾棉被抽样送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黔西南州望谟县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黔东南州凯里御泉居小区使用的电梯未按期开展维保工作,黔东南州质监局依法对电梯维保单位黔东南州德力电梯工程有限责任罚款2万元。

    贵阳凯利建材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起重机械存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经检验等违法行为。贵阳市修文县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贵州万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配料单与出具的电脑控制配料记录配合比不符,属伪造产品质量证明材料。黔南州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铜仁碧绿农业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合格镀锌管材加工单体钢架大棚10个,货值金额38.55万元。铜仁市碧江区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贵阳某工地使用的木质隔热防火门经公安消防部门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不合格木质隔热防火门系重庆致威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货值93.59万元。贵阳市质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人员龙道军擅自使用库底积料加工、包装并假冒“水钢水泥”和“乌蒙山水泥”品牌进行销售,共生产假冒水泥产品530吨,已售出370吨。货值金6.89万元,违法所得4.81万元。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