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系统启用后,省内除营运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外,其他类型机动车均可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异地委托检验手续。
另外,省外车辆在我省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仍需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异地检验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