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将构建1+2+1体系

21.03.2017  06:06

贵阳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将构建产融合作“1+2+1”体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公布首批37个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名单,贵阳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城市,也是西部地区8个入选城市之一。

产融合作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金融对产业的支撑作用,保障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民银行、银监等有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聚合各种资源,促进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协同,加强政策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要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加强信息共享 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的要求,抓紧开展产融合作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总结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经验。

通知强调,试点城市(区)要严格按照现行金融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所在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支持,做好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估、跟踪检查,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发挥试点城市(区)对省(区、市)的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城市(区)要强化工作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加强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如违反要求,经四部委核实后,将取消试点资格。

通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试点城市(区)的指导和支持,适时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区)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在试点工作中,我市将按照《贵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6-2019年)》提出的要求,围绕以大数据为引领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立足发展实际,突出贵阳特色,构建产融合作“1+2+1”体系(搭建1个产融合作大数据平台、围绕重点产业特色创新试点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2大切入点、完善1个产融生态支撑体系),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生态环境,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打造产融合作创新城市,走出一条西部城市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发展之路。(樊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