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溪镇开展人性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9.01.2015  11:02

               

 

  近年来,平溪镇在严格执行《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受玉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人性化管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是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样一个难题,平溪镇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征收办法,对违法生育未缴清社会抚养费对象,通过上门做笔录,取材料,讲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违法生育对象意识到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条规,就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履行违法生育应尽的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法,实行依法征收。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对象,通过签订分期缴纳协议,暂缓全额增收。 据统计,平溪镇2014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55.36万元,截止目前,2015年度征收了7.79万元。 (阮忠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