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强化措施关爱少年儿童

23.02.2016  11:36

一、明确一个目标。各乡镇(街道)、有关工作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少年儿童关爱工作,在日常生活、学习教育、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对监护情况差的重点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并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夯实信息管理基础。各乡镇(街道)、有关工作部门通过走访慰问、登门家访等方式精准采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补齐完善留守儿童监护协议,提高档案资料完整度和精准度。二是夯实宣传教育基础。充分利用春节、寒假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家庭温情、控辍保学、安全宣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家长履行家庭监护、家庭教育等职责的意识。

三、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落实关爱救助措施。由各乡镇(街道)、有关工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对象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及时救助。由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对重点对象开展结对帮扶,让每一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体会到社会关爱。二是落实监护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四个一批”和“一对一”结对关爱的要求落实有效监护,强化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责任,及时向尚未返家且未依法落实子女监护责任的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律师函,督促其落实子女监护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福利机构、村(居)委会作用和发动邻朋亲友,落实重点对象的监护,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三是落实督查考核措施。由县督办督查局联合县民政、教育等部门,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常态机制。由县关爱办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各乡镇(街道)工作能力。由县监察、实绩考核等部门严格按照《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问责。

寒假春节期间,全县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共计2万余人次,发放“至留守儿童家长一封信”2.5万余份,发放慰问资金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