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建一体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体系

29.10.2015  11:12

  正义网电(李明生/通讯员连群峰 于敏香)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矫正工作范围,检察机关就会很快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近日,在山东省栖霞市检察院派驻桃村司法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站,前来登记备案的栖霞市司法局副局长郝晓华说。

  今年初,为了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破解“送达不及时、见档不见人、见人不见档、教管不见面”等社区矫正瓶颈问题,栖霞市检察院在摸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底数的基础上,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在原有的派驻镇街检察室辖区内各司法所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站,实行了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工作站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专网联通。

  在司法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后,该院又将16个司法所按区域划分到3个派驻镇街检察室,由相应检察室在辖区内司法所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站,每周对接社区矫正工作,每月核对社区矫正人员名单,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活动,并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约谈,实现了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个别监督向全程无缝监督的转变。

  信息不畅通、管理不到位、措施不配套是导致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重要因素。为此,该院党组主动提出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定了《栖霞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四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同时建立健全了一套有效衔接管理机制,每月一次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通报会,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治安问题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由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后续帮教措施,确保了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实践中,“两室一站”还根据管控监一体的要求,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对发现的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帮教小组不规范,司法人员口头批准社区矫正人员请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无故缺席集中教育,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及时入矫等违规情况和隐患,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整改。

  今年以来,该院“两室一站”共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1人,漏管3人,虚管17人,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4件,检察建议书17份,均得到司法局采纳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