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一把手”的权力毁了整个干部队伍

21.10.2015  16:13

               

 

  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李宗春,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当天,除了李宗春,还包括另一名陵水县副县长在内,当地还有9名官员落马,落马官员多涉及“工程项目”方面的腐败,与工程建设领域的集权机制有很大关系。(人民网    10月20日)         通过梳理李宗春的经历可以发现,从踏上仕途以来,一直在“实权”部门担任“一把手”或主要领导。在最近几年被查出的腐败案件中,从县委书记到市委书记,从厅长到股长等“一把手”落马频频,“一把手”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俗话说“天高皇帝远”,“一方土地一方诸侯”,大大小小的“一把手”成为了当地的“土皇帝”,大搞“一家之言”,独揽政权。“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极易滋生腐败。在李宗春案件中,多涉及工程项目方面的腐败,由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大量的资金,从中可牟取的利益也很大,这与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过于集中脱不了关系。对官员来说,通过一个工程很轻易地牟取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权利寻租成本又低,不腐败是很难得事情。         “拥有权力的人,一旦私欲膨胀,就会把手中的公共权力为己所用,这个时候腐败就发生了”。这是中国监察学会理事、华东政法教授蒋德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提出的,他认为针对目前权力过分集中的形势,应对行政官员实行权力制衡,用制度促进和维护廉政,扩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才是建立防腐体系的根本。         “一把手”掌权有了腐败的条件,权力过分集中有了腐败的机会。笔者以为,削减官员手中的权利才是关键,权力分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把手”遮不了天,减少腐败的条件,权力分置,减少腐败的机会。除此之外,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才能推进反腐工作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