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一照多址” 新点位不用单独年报

01.10.2014  06:28

前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宣布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点“先照后证”等5大改革内容。昨日,成都商报专门邀请了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黄维新、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龚欣值守商报热线,大量企业开办者、创业者打进热线,咨询企业住所、年报等问题。

满足两个条件

可办理一照多址

市民李小姐:我们公司在武侯区,在金牛区有一家分店。现在想在武侯区再开一家分店,请问可以办理“一照多址”吗?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黄维新:企业要办理一照多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新增经营场所,二是新增的经营场所无需办理前置审批。因此,如果公司登记住所在武侯区,又想在武侯区新增经营场所,如果不需要行政审批,就可以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李小姐:10月1日马上要开始陆续年报了,请问现在两家店如何年报?再开一家店后如何年报?

黄维新:只要有营业执照的,都需要进行年度信息报送。而如果这家企业符合条件,在武侯区新增了备案制度的经营场所,那这个新增的经营场所就不需要单独办理年报。这家公司在办理年报的时候,将这个经营场所的信息进行汇总就可以了。

从10月1日起,企业就要确定年报的联络员。之后,登录http://gsxt.scaic.gov.cn,填报并打印联络员备案表。

农贸市场内经营

登记不再需产权证明

双流市民张大姐:我在双流一家农贸市场打了一个摊位。以前,这个摊位的老板有营业执照。后来,他注销了,并将摊位转让给我了。请问,我现在要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黄维新:按照以往的规定,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进行工商登记时,需要有市场方的产权证明。

而按照昨日印发的《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企业不需要提交市场方的产权证明,只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市场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同样,租赁宾馆、饭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只提交租赁合同及宾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