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七个强化”抓好去冬今春营造林工作

14.02.2017  16:34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色毕节行动”营造林目标任务,大方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去冬今春营造林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各项营造林工作任务,累计完成造林271563亩,造林完成率100%。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省、市下达大方县2016年度“绿色毕节行动”建设总任务271563亩,其中人工造林195802亩、人促封山育林9530亩、封山育林66231亩、油用牡丹产业试点示范5000亩。为确保各项工程落实到位,大方县将各项工程因地制宜落实到各乡(镇、办事处),并要求乡(镇、办事处)将目标任务落实到造林小班地块,建好营造林工作台账,制作营造林任务倒排工期表、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

二是强化种苗监管,保证苗木质量。县林业局种苗站及时公布县内苗圃育苗信息和苗木规格,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环保站根据营造林目标任务,及时联系供苗企业,确保苗木的供应及苗木质量。县林业局分片分乡(镇、办事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乡(镇、办事处)苗木验收工作,严格参照国家、省发布的苗木质量标准验收苗木,上山造林苗木必须具备苗木检疫证、质量合格证、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标签,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做到“要造什么林就育什么苗”,坚决杜绝“育什么苗就造什么林”的不科学做法。就近育苗,就近供应,如需到县外采购苗木的,要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到市外采购苗木的,要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市林业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强化技术规程,严把种植质量。为确保工程按作业设计实施,各乡(镇、办事处)组建具备造林资质或造林经验的工程实施经营主体,按照“包栽、包活、包管护”三包责任制组织项目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栽轻管”现象,因地制宜推行“先建后补”“先退后补”的营造林机制。在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全部兑现给农户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户、承包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等通过流转农户土地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和后期经营管理,种植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培育经营主体,按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特色化开发、规范化管理、产业化推进”的发展思路,确保造林成效。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示范基地。大方县把造林工程发展与精准脱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发展山区特色产业,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要先行先试,选择交通方便、连片效果好的地块打造种植示范点。在鼎新乡、星宿乡各建1000亩以上的市级示范点,其余乡(镇、办事处)建设50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点,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特”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县林业局按照“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蹲点”的方法提供好技术指导,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办事处)将绿色毕节行动营造林工作作为去冬今春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将责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由县实绩考核办、督办督察局牵头,将营造林工程尤其是退耕还林工程纳入2016年秋冬种督查范畴。实行三天一报制,一周一排名,一月一考核。对在造林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滞后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约谈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

六是强化产业宣传,建立引导机制。大方县把宣传发动作为开展去冬今春营造林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召开群众会、制作田间宣传横幅、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向群众宣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和补助政策,让群众自觉参与到营造林行动中来。切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2016年11月份起到营造林任务完成之前,每周一、周四中午十二点前对营造林工作进度进行报送。各乡(镇、办事处)要固定一名信息报送员,按时对各阶段造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送,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七是强化资金管理,落实经费到位。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乡(镇、办事处)的民生项目监督组将营造林工程纳入监督范围,对苗木培育与采购、资金使用管理、干部履职作为情况进行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切实加强营造林工程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截留、滞留营造林工程资金,一经发现,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