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2014年共争取到401万元省级以上环保补助资金

07.01.2015  18:15

  今年以来,安龙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积极开展环保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2014年期间,安龙县共争取到省级以上环保补助资金共401万元,其中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80万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补助资金100万、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96万元、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补助资金25万元,争取到的各项环保资金创历年最高,在推进污染防治和提高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能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通过获得以上资金,体现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省环保厅对安龙环保工作的关注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环保局将监督和使用好各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继续加强与省环保厅的沟通协调,巩固取得的成果,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多的资金扶持,确保安龙的环境保护工作往“后发赶超”的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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