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出台“三个”七条规定严抓安全生产工作

28.09.2015  08:5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七星关区安委会拟制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七条规定》等三个七条规定,全面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七条规定。1.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党政领导具体责任分工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五到位”;3.必须坚持打非治违,严禁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4.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5.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严惩失信企业;6.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从严处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7.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道路交通安全严抓重管七条规定。1.必须全面落实责任制,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一律在区级媒体警示曝光;对监管不力的,一律进行约谈或警示通报;2.必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坚持重大隐患挂牌整治,严禁新建道路验收合格前通车;3.必须强化路面严管严治,严格重要路段和出入口的安全监控,严格执行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五严禁”规定,即:严禁营运客车超速行驶;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行驶;严禁营运客车串线行驶;严禁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严禁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严禁客运企业以包代管;4.必须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5.必须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外省籍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信息一律抄告,并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制度,即:驾驶人行驶途中打手机的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或破坏车载监控终端的一律停班7天;客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擅自组客、拉客的一律停班7天;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终端损坏的由车属企业通知客运站一律不得排发班;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一律调离;营运车辆收班后(旅游车辆手续不齐全)擅自运营的一律解聘驾驶员;动态监控不在线的车辆一律查扣;6.必须强化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7.必须加强电动(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三、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1.必须按规定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2.必须证照、合同、责任书齐全,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证无照、非法违法生产;3.必须设在耐火等级一、二级的建筑内,严禁设在地下(半地下)、厂房、仓库及违章建筑内;4.必须建立隐患排查及治理机制,严格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整治;5.必须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6.必须建立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禁不按规定敷设电气线路、在卧室内使用燃气(油)等明火;7.必须落实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七星关区安委办 罗廷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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