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四方面设防 力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12.01.2017  19:03

  2016年,三都自治县着力从签订责任状、开列责任清单、履责评价、追责问责四个方面设防,力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以责任状明责,传导“两个责任”压力。县委书记与67家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书记与35个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开列责任清单,规范“两个责任”要求。出台《三都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细分两个层级,明晰党委3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31项监督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开展履责评价,督促“两个责任”落实。规范执行述责述廉述德制度,县委常委会带头向县十一届纪委七次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县纪委委员对“三述”单位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督促“两个责任”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地生根。

  严格“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出台《三都水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通讯员 石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