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狠刹乱发奖金补助等歪风

20.05.2015  19:56

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严禁收取企业、事业单位以工作奖励、工作补助等各种名义的返还款以及巧立名目滥发加班费、评审费、会议签到费等的通知》,狠刹违规发放奖金奖励、补助和津贴等歪风。

据了解,《通知》主要针对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及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检查中发现并查处的问题,包括一些单位在向企事业单位安排、拨付各类政策性补助、工作奖励等资金时,收取拨付对象以工作奖励、工作补助等各种名义发放的返还款;一些单位存在超范围发放项目“评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违规发放会议签到费、检查补贴费等问题。

通知》提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收取企事业单位以奖金奖励、工作补助等各种名义的返还款;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严禁发放会议签到费、检查补贴费;严禁超范围发放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严禁巧立名目设置专项工作奖项或超范围发放工作奖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切实进行整改,并于今年6月30日前将2013年以来取得的违规收入上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交的资金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直接交存市纪委廉政账户。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至少对拨付到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等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检查情况于次年第一季度报贵阳市纪委备案。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步公布举报投诉方式,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并根据案件查办、日常信访调查及检查中发现的线索,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抽查。(何淘 本报记者 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