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35名不合规入警者公安厅不能当“主角”

14.09.2015  09:55

               

 

9月1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稿件《河南封丘县公安拟入警36人35个身份不合规定》播发后,引起河南省公安部门高度重视。(9月12日   新华网) 9月12日,河南省公安厅调查组成员到达新乡市,针对封丘县公安拟入警36人35个身份不合规定事件展开彻查。按理说,河南省公安厅组成调查组调查该事件应给予支持。但笔者认为,要彻底查清事件真相,让调查结论更具权威性,作为该事件中被举报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却不宜直接充当此事件调查组的“主角”?为何? 一方面,调查权威性易受到质疑。在公众眼中,省公安厅与市、县公安局在业务上属于直接领导关系,现在如果只由省公安厅一家来承担事件调查,谁敢担保这当中不会出现“包庇”或将大事化小的行为发生?所以不管是出于避嫌还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省公安厅都不易自组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而应做好事件调查的配合和协助工作。到底事件的真相是什么?结论更不应由省公安厅自己给出。 另一方面,需要避嫌。据封丘县政治处主任翟同旗说:“此次入警培训的名单是由省厅直接下发的,县局只负责通知,至于受训人员属于何种身份,一时半会儿还说不清楚。”也就说,这件事可能河南省公安厅自己也存在过失。虽然现在无法下定论,但只要有嫌疑,更应主动退出调查,毕竟这既利于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利于其他部门参与调查。否则,省公安厅自己调查得出结论,即使你不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即使你没有过错,但结论受到质疑肯定在所难免。 要调查清楚“入警36人35个身份不合规定”事件。既然省公安厅在调查时不可唱 “主角”,那省纪委、政法委、人社厅等部门是不是该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省、市、县公安,纪委、人社等部门做好配合。通过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一方面,可以借机梳理梳理该省公安系统可能存在的警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拿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也能对相关部门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予以纠正。第三,更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 大家都知道,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正式录用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而公务员身份必须经过统一招考或者军转干部安置两条途径来获得。而这起事件中,35名不符合入训条件的民警却纳入新录用民警的入警训练名单,到底是上报名单者不懂政策还是别有用心?目前还不知道。不过,这也给调查组指明了方向,名单到底是省厅直接下发?是市局直接报省厅还是县局报市局再报省厅?只要搞清楚这份入训名单到底是怎么来的,事件真相就会大白天下,毕竟名单不会自动生成。难道不是么?   雷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