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部分)

21.12.2015  03:53

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下列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责令其立即到执行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知情群众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违法高消费的,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专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