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到黔南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督查

21.03.2017  19:08

近日,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喻泽龙副专员带队,与专员办贵州处普照副处长、贵州省林业厅资源站朱松站长一行到黔南独山、平塘、瓮安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督查。

督查组一行在黔南州独山县督查了国家林业局转办独山双合建材有限公司在基长镇未批先占国家公益林地的违法现场,并明确该案件和另12起违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列为专员办的重点督办案件。同时,督查组采取抽查林地占用情况,抽查了基长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生态护林员管理、林业站建设情况,在独山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级人民政府汇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案件查办的情况、森林防火等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督查中,喻泽龙专员要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县级人民政府要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指标;二是要加大森林保护“六个严禁”行政案件查处的执行和刑事案件查结率,坚决打击恶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管好用好生态护林员,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国家林业局每年都将对贵州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将约谈县级党政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