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项部署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

14.07.2014  19:48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的规范使用和科学管理,更充分发挥资金基金使用效益。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门下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42号)和《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43号),部署开展全省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这次专项检查,将按照自查、抽查与总结整改三个步骤进行,就业专项资金重点检查2013年度全省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格认定、资金拨付、审核公示、财务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以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内容涵盖201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经办服务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各方面,侧重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个专项检查工作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资金基金监督机构要结合举报投诉、网络监管、要情报告及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检查结果等方面情况,全面掌握和评价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状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要依据《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以及《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分析和研究资金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控制及管理风险,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