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作廉政专题讲座为干警辅导《条例》和《准则》

04.11.2015  23:07

               

 

为着力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 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在全院范围内为干警作了一堂“遵守纪律 树立对纪律的敬畏”的专题讲座,专题为干警辅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 讲座中,吴军首先结合该院党员干警占比90%以上的实际情况,指出随着史上最严的《准则》和《条例》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开始制度化、常态化,尤其《准则》中的“八条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廉洁自律的高标准,《条例》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原条例作了较大的修改,无一不表明,新常态下“廉洁自律“必须成为所有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随后,吴军指出,基层检察干警处于法律监督的一线,处于反腐治渎惩贪问罪的前沿,处在保驾经济发展和护航社会稳定的关口,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力军,必须要对“六大纪律”进行熟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严履职,从实尽责,做到有权不“任性”。 最后,吴军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该院全体干警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干警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禁令、厉行节约,从严管理自己,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绝不越雷池一步。并以“规、要、戒、鉴、干、信”六字告诫全体干警要坚持一个“规”字,遵守党纪国法,干干净净做人;坚持一个“要”字,严守表里如一,老老实实做人;坚持一个“戒”字,自守自尊自警自爱,明明白白做人;坚持一个“鉴”字,恪守修身行善,清清醒醒做人;坚持一个“干”字,坚守实干作风,踏踏实实做人。 会后,与会党员干警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对《条例》和《准则》有了更加深刻认识,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持之以恒的从自身做起,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党员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