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举办2016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04.02.2016  17:07

为迎接第二十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湿地知识,提升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2月2日,贵阳市在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花溪十里河滩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清镇梯青塔湿地公园举办“湿地与未来:可持续的生计”2016年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贵州省湿地资源弥足珍贵,为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省主要领导批示“贵州湿地资源珍贵脆弱,只能保护,不能破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只能科学利用,不能放任退化。”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和指导下,近三年,贵阳湿地保护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初步构建起贵阳市湿地保护体系,2014年,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2015年,清镇红枫湖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同时,清镇老马河也于2014被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湿地公园。二是开展了贵阳市湿地资源调查,率先在全省完成区级湿地资源调查,并形成了区级湿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市级汇总报告。三是开展湿地保护宣教活动,2015年,阿哈国家湿地公园被推荐为“全国重点湿地公园建设示范点”,为贵州省唯一入选湿地公园。同时,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荣获“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也是贵州省唯一入围的单位。四是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将湿地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明确2020年全市湿地保有量不低于24万亩。五是湿地科研成果突出,开展湿地科研、监测、评估等工作,《贵阳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6-2030年)》已通过专家评审。

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就是持续我们的生计”。今年贵阳市宣传活动的重点是《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条例》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省级条例的出台,对于贵阳市湿地保护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宣传活动现场,许多市民纷纷领取《条例》单行本和其他宣传材料,驻足细读,并通过宣传展板和工作人员的讲解了解贵阳市湿地概况和近年来的保护情况。同时,由省林业厅主办,贵州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的“生态贵州、醉美湿地”主题摄影大赛获奖的19副作品进行了现场展示,让游客们共同见证了生态贵州,醉美湿地的风采。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剧,全球范围内大面积的湿地被破坏,严重威胁着生物种类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为有效地保护地球之肾——湿地,世界上湿地面积较大的18个国家,历经8年时间的酝酿,共同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由于该公约1971年缔结于伊朗海滨小城拉姆萨尔,因此又称为《拉姆萨尔公约》。为了纪念这一创举,提高公众的湿地意识,1996年3月,《湿地公约》常委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World Wetland Day)。 我国于1992年2月20日正式向《湿地公约》保荐机构递交了加入书,同年7月31日加入书正式生效,中国成为《湿地公约》第67个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