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业务员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被全省通报

25.07.2015  14:10

  昨日,贵州保监局通报了上半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该局共办结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90件,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经济利益合计约104万元。今年上半年,贵州保监局共收到有效投诉94件。从违法违规类投诉事项来看,财产险方面主要反映的是车险定损未经投保人认可和保险公司无理拒赔问题;人身险方面主要反映的是寿险产品销售误导和乘意险出单不规范问题以及学平险销售违规问题。上半年贵州保监局查实了3起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类投诉,并对涉案公司及4位业务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4月1日,贵州保监局接到投诉人反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在销售人身险产品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银代部客户经理陈兰琴在向投诉人推荐销售惠鑫宝年金保险及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过程中存在隐瞒提前退保损失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贵州保监局依法对公司及陈兰琴依法进行了处理。

  4月17日,贵州保监局接到投诉,反映业务员贾镕境、张丽红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贵州保监局调查核实,贵州保监局对公司及业务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5月4日,贵州保监局接到投诉,反映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代理人李枚欣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后经贵州保监局调查核实,对公司及业务员依法进行了处理。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