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警方拍卖“亿万富姐”吴英财产引争议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7年前因集资诈骗被捕,后被判处死刑,几经波折后,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之后,吴英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吴英减刑案,并当庭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吴英案作为典型的民营企业家集资类案件,曾引发全国广泛关注,引起了学界与舆论一波又一波的大讨论,进而从一个普通案件演变为一起法治事件,且至今争论未歇。
吴英终逃一死
今年33岁的吴英,原系本色集团负责人,曾被称为浙江“亿万富姐”。2006年,时年25岁的吴英,其名下的本色集团曾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并因此登上当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
2007年,因为涉嫌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英被逮捕,后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吴英上诉后,2012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吴英的死刑,案件被发回重审。
2012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吴英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吴英一直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发表意见。法庭查明,吴英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经教育能认罪悔罪,服从管教,无违规扣分;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学习,自觉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以上情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应予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英之父仍不满:女儿无罪
从死缓到无期徒刑,避免了吴英的性命之忧,但吴英父亲吴永正并不满意。庭审结束,面对媒体,吴永正坚持认为,吴英案不是减不减刑的问题,而是存不存在犯罪的问题。他坚定地认为:女儿无罪。
吴英案申诉案代理律师朱建伟也一直为吴英的“无罪”作努力。朱建伟认为,吴英的集资行为只是企业的正常融资行为,并且在公司正常运作情况下,营运收入和资产完全可以覆盖债务。
吴英案众说纷纭,而实际上,其备受关注,除了案件本身引发的社会公平、死刑改革、民间借贷出路、金融垄断,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的合理性与边界等争议,还来自对吴英一案涉案资产处置的争议。
按照刑事判决书的认定,吴英实际诈骗金额为3.84亿元无法归还,案发时查封的吴英资产为1.7亿元。但吴永正坚信,对吴英案涉案资产的鉴定结论明显偏低,而且很多资产被漏计。
吴永正说,因为近几年相关资产大幅增值,仅吴英案就漏计的房产估值,其现金现值就在6亿元左右。
除了涉案资产的价值,还有涉案资产处置的程序。早在2008年,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决前,吴英名下的资产拍卖却早已开始,这也一直令吴永正耿耿于怀。
据公开资料,在吴英被刑拘3天后,东阳市公安局依据东阳市政府发布的一则《公告》,迅即查封和扣押了本色集团财产,并组成清产核资组对本色集团资产进行清理。而随后,东阳市公安局对本色集团的酒店经营权、汽车、货物等进行了拍卖。
在对吴英及本色集团尚无司法定论的情况下,东阳市政府的行政行为,这在当年,曾令舆论为之哗然。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吴英刑事申诉代理人蔺文财说,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仅有对财产的查封扣押权利,没有处置权。处置财产需要移送法院,在法院确认是赃物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但东阳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拍卖的原则进行。
据了解,此前,东阳警方拍卖了吴英案中的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及其他物品,其中包括30辆汽车、本色总部和仓库中的家纺等物资,得款1800余万元,现存于专案账户中。
除此,吴英一案的涉案财产至今一直控制在案发地东阳公安机关的手中。
“由于当时公安机关没有把扣押财产移送,所以导致法院在审理时,没有审查这些财产的合法性。”蔺文财说,但正是基于这个前提,法院认为吴英无力偿还,进而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财产数额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
谁有权处置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资产
记者注意到,就在吴英被改判无期之前,来自东阳的消息称,东阳市公安局将借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吴英本人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购置的90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今天,记者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看到,东阳法院已经挂出了6处涉案房产,将于7月23日拍卖。6处房产均位于浙江东阳市白云街道汉宁西路280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面积1068.98平方米,总起拍价848万元。据悉,这也是吴英入狱以来的首轮资产处置。
记者同时注意到,东阳法院对拍卖的房产均做了备注,告知处置该房产的主体是东阳市公安局,东阳市人民法院只是提供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对于此次房产拍卖,吴永正说,吴英案终审判决,只是判决没收吴英的个人财产,而判决书并没有说明哪些属于吴英的个人财产。要处置财产,应当先区分财产归属。
蔺文财也称,吴英的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权处置吴英涉案财产的机关应当是法院,正常情况下其他机关无权处理。“东阳市公安局无权处置吴英涉案财产。”
但东阳市公安局对其资产处置主体资格的质疑并没有作出回应。
显然,围绕吴英案的资产处置,纷争还将继续。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在当天法庭裁定后,吴英也表示将继续申诉。
本报杭州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