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夜游神”遭人下套了

21.09.2016  22:14

非法猎捕二级保护动物小灵猫,男子在湄潭被刑拘


商报讯(记者高荣华)瓮安一男子到湄潭县走亲戚时,安下捕兽夹抓走两只小灵猫。9月14日,他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湄潭县警方刑事拘留。

不久前,家住瓮安县的熊某到湄潭县走亲戚,他看到当地植被丰茂,林中有野生动物出没痕迹,便产生捕猎念头。

9月11日,熊某带着捕猎工具,在湄潭县鱼泉镇土塘村山林中安放了一批铁夹。

9月13日清晨6时许,熊某上山查看时,发现有两只野生动物被夹住,遂将其取下,带往亲戚家中。

熊某捕获野生动物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有人迅速向镇林业站举报。随后,湄潭县林业派出所民警赶往,控制熊某后缴获被其捕获的两只野生动物以及一批捕猎工具。

经专业人士辨认,初步认定熊某捕获的两只野生动物系小灵猫,又称七间狸,有“夜游神”之称,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被列为国际濒危动植物物种。

9月19日,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熊某被刑事拘留。

两只小灵猫被捕获时,腿部均受伤较重,其中一只面临截肢风险,现正接受治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非法猎捕国家一、二级重点野生动物,数量一只即达到追究刑责标准,最轻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或直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