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材院扎实开展防范和制止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

21.09.2016  17:10

  自接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制止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16〕24号)后,省建材院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9月19日,根据省局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该院党委迅速把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党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防止违规制作使用党旗党徽,不准粗制滥造党建读物或制品,严禁组织商业化培训谋利,防止假借党内活动搞商业营销”。院党委各个支部及党员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一切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事的营商活动,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随后,该院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定期不定期对党徽佩戴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必须全员、全时佩戴党徽,提升角色意识,自觉抵制不当营商活动。二是要确保学习资料必须来源于省局党组,保证学习资料的正面、正确、正向,坚决杜绝推销人员推销的“山寨”学习资料。三是严禁组织商业化培训,花“大价钱”请所谓知名专家授课,严禁各支部或个人违规向企业、群众和中介机构拉赞助,搞商业营销。四是及时督促自查,发现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营商活动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