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五项措施”严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6.12.2014  12:32

  

  今年以来,七星关区安监局采取高压态势,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采取“五项有效措施”,严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监管计划,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严格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年初制定的监管计划,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跟踪落实企业存在的每一条安全隐患,有效实施隐患闭合管理,对合法企业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二是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零售网点管理。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重新布设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督促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高准入条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严格流向登记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对防伪标签实行专人管理。指导各零售网点如实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点成品进销台账,对烟花爆竹实物产品与台账不符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通过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查实存在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进货、无证运输等行为的,记录在案,进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四是定期对“打非”工作进行通报。为提高镇乡和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视力度,区安办对镇乡和街道办事处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每月通报督查情况,并纳入镇乡办年度目标考核。五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向零售点出售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产品的、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药物生产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证照过期经营、异址经营、摆摊流动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等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稳定。(毕节市七星关区安监局 林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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