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拔出腐败毒瘤

18.11.2015  14:3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从“只申报、不抽查”到扩大抽查比例、实行“凡提必查”制度,抓住了干部日常监管的“牛鼻子”。专家表示,伴随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现象,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11月16日 新华网)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党要管党,首先是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事关党员干部的管理。身为干部一定要如实申报个人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这也是根治贪官、裸官的“不二法门”。       完善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现象,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身为干部手中握有公权,一些干部思想素质不过硬,政治立场不坚定,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垮,被酒色财气所迷惑,从而走上权钱交易的贪腐之路。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历来是党和国家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的重中之重,群众关注的焦点,舆论讨论的热点。完善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现象,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身为干部在“八小时内外”的一言一行虽不能全部代表国家,但是其言行能直接影响党和国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积极主动接受组织核查、群众监督仅仅是开始。完善干部提拔任用流程,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流程才是防止“灯下黑”的根本。     严管是爱,宽松是害。     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让广大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地从“被动”到“主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才能将严管的压力,转变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服务民生的热情,从而助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