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总工会以“两个普遍”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和谐企业大创建

30.12.2014  10:46

2014年,红花岗区总工会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建”的原则,以“两个普遍”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和谐企业大创建活动。

一、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2014年新建工会55个,吸纳会员1295人。目前,全区建有工会组织1495个,建会率达96%;拥有工会会员71369人,职工入会率达96%。其中:全区正常经营的企业有1276家,职工65552人,已建基层工会组织的企业1239家,工会组建率97%,工会会员63592人,职工入会率97%;机关事业单位工会256个,建会率达92%;工会

会员达  7777人,职工入会率达91%。

二、依法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共计1235家。其中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675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企业560家,覆盖职工64252人,全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

商率97%,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率达98%。

三、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成了8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核检查,7家单位获得全市表彰,在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开展优中选优,红花岗区烟草分公司、遵义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家单位参加了省级“劳动关系和

谐企业”评比活动。

四、深入开展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评比活动。选送了中华小学工会委员会等8家单位参加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评比,选送了凤朝门社区工会等3家单位参加市级“先进职工小家”评比,并获得了表彰。同时,推荐了6家单位参加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评比。

五、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区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单位1163家,占已建企业工会总数的94.2%,实行厂务公开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家,占总数的100%;集体及其控股企业6家,占总数的100%;全区50所中小学100%实行了校务公开、区属3家医院100%实行了院务公开,100%建立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及建制率为100%,全年创建了3家单位作为省级厂务公开示范点。同时,积极推进行业、区域性职代会试点工作,在中山办新华桥社区建立了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并成功召开第一届中山办新华桥社区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

六、深入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开展“双亮”活动的企业1013家,占已建企业工会总数的89%。开展建家、评家活动的企业1154家,占已建企业工会总数的93.1%,有效地增强了基层工会的活力,提升了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冉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