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118个民族地区乡镇摘掉贫困帽子

03.02.2015  18:55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贵州118个民族地区贫困乡镇去年实现“减贫摘帽”。

  我省民族地区包含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08个民族乡。全省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2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

  2014年,全省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2845.18亿元,约占全省的30.9%,其中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增速分别为14.6%、14.5%、14.4%,排全省第二、三、四位;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人均财政收入分别排全省第三、四、五位;黔东南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为14.9%,排全省第1位。全省31个经济强县中有7个民族自治县,占22.6%。118个民族地区贫困乡镇实现了“减贫摘帽”。

  目前我省民族地区仍然有贫困县36个,占全省贫困县总数的72%,占8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县的43.4%;贫困乡镇708个,占全省贫困乡镇总数的75.8%。2014年全省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全省识别贫困村9000个,贫困人口745万,其中民族地区贫困村4828个,占全省贫困村总数的53.6%;贫困人口395.74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53.1%。民族地区所有贫困指标均超过50%。

  下一步,省扶贫办今年在切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确保切块分配到民族地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全省比例不低于60%;2015年全省计划打造7个扶贫攻坚示范县,全部安排在民族地区,每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共计安排5.6亿元以上。确保民族地区36县、520个贫困乡提前在2017年实现“减贫摘帽”,享受“摘帽不摘政策”奖励扶持,“摘帽”后除了给予奖励资金外,年度安排的资金的增幅在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