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环保局“7个规范化”夯实党员政治生态

16.03.2017  17:35
 

  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该局推进七个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员政治生态。

  一是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制定一块党建品牌的宣传牌,加强“环保卫士”品牌建设的宣传工作,对照阵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再次进行制度完善。

  二是党员学习培训规范化。确定每周五为党员学习日,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或每半年上1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普通党员1年学习不少于32学时,支部班子成员1年内学习不少于56学时。

  三是党组织设置运行规范化。支部换届按照党员7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一般为3-5名的要求。该局现有党员15名,结合实际,委员配置3名,在4月底进行支部正常换届。同时保障支部活动经费,按照局行政经费3%列入行政预算。

  四是党员教育服务规范化。对党建信息员进行培训1次,如何做好党建宣传;对支部委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1次;组织党员外出培训教育1次;组织预备党员培训1次。开展党员结对服务,在扶贫村和驻村点上进行“一对一”包户服务。

  五是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年内转正2名预备党员。

  六是工作管理台账规范化。建好“六本”台账。即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学习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党建信息等六本台账。将学习情况纳入积分和台账管理,平时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通报。作为党员干部评优评先依据之一。

  七是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化。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党员要向支部述职,支部书记要向党员述职和机关工委述职,主要领导要向党员报告年度行政工作情况,逐级开展述职评议,推动党建责任制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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