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组审议户籍改革意见 强调维护农民三权

07.06.2014  15:09

昨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他强调,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会议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习近平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工作抓得比较紧。总的看,改革势头较好。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敢于担当,积极有为推进改革攻坚。推进改革既要管宏观,也要统筹好中观、微观。要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握好重大改革的次序,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改革的具体指导,明确改革政策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合关系。各牵头单位要加大年度工作要点的推进落实力度,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要抓紧对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对账盘点,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出台一个。

分析

深改组瞄准改革“主干架

盘古智库理事长易鹏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次会议的最大特点可用两个词来概括,即“落地”和“案例”。“比如今天针对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信下一步改革会寻找更多的案例来支撑相应的政策。此外,本次会议提出‘要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就是要在多类改革中寻找到其中的主干架。

去年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四项职责:研究确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列出的336项改革举措全部分解到位,明确了各项改革举措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成员单位。下一步将在集中各方面智慧的基础上,尽快确定这一轮改革的突破口。

分析

深改组三次全会说了些什么?

去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今年1月22日和2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并发表讲话。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三次会议的重点是什么?为什么研究这些议题?

第一次会议

建章立制 布阵改革专项小组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此外,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和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

习近平在此次会议上表示,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商注册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全社会高度关注、各方面抱有急切期盼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政策措施和制度文件,有的还作出了法律决定。

第二次会议

指明方向 落实今年工作要点

今年2月28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听取了关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习近平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改革的任务和重点,要把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

第三次会议

具体布局 促进改革“落地

在昨天举行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会议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习近平指出,要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握好重大改革的次序,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改革的具体指导,明确改革政策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合关系。要抓紧对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对账盘点,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出台一个。

户籍改革

户籍改革强调维护农民“三权

昨日,习近平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习近平说,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搞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分析

维护“三权”可避免“赶农民上楼

户籍改革一直受到多方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 党国英 认为,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符合条件”到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表述的改变更符合实际,“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这才符合“常住人口”的定义。表述缩小了市民化的范围,更有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落户条件”具体化可以理解为“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第一步。

同时,张车伟说,讲话中“优先解决存量”的表述解决了各类城市的现实问题,他以北京为例,作为特大城市,北京虽然需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但也同样面临解决存量,只是对落户的控制条件会更严格。

党国英认为,“增量”主要来自“兼业者”,现有的“兼业者”未来会朝专业农民和常住人口两个方向分化,随着城市化建设,新分化出的常住人口,就是“增量”。

在下一步改革中,张车伟认为“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他认为,习近平表示“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权”,从原来“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到维护农民土地权利,也是更尊重农民的一种表现,避免“赶农民上楼”。

内存

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符合实际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昨天在会上审议,将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此前透露,《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稿,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由公安部和发改委等部委研究制定,后就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修改完善。今年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各部门、各地广泛征求意见。

黄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改革的原则为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改革的重点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口落户的问题,要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根据黄明介绍,公安部会同国家统计局,曾对户改的政策进行了研究预测,认为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司法体制改革

部分法院开展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

昨天的会议上,除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外,习近平强调,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习近平说,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不少试点工作已经陆续开展。去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的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现检察官责权利相统一。

此外,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也在部分省份展开,包括广东、上海在内的六个省份成为试点。

分析

突出法官在办案中主体地位应是司改重点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说,“法治国家的经验比较类似,如何保证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改革的核心问题。司法要独立,法官要实现专业化、职业化,这个是努力去推动的方向。

今年 两会 期间,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曹建明表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个重大课题,由于各个地方发展不平衡,还需要中编办、中组部、财政部、两高联合调研,听取意见。

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张智辉表示,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点。“现在的法官、检察官都是按照《公务员法》走行政序列,无论办案不办案,都按照行政级别、关系来解决职级和待遇问题。所以,不少办案办得好的人员都去走行政,而在一线办案的往往是新来的、经验不足的人。这样一种模式,实际上不利于培养精英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

他指出,在这一次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建立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通过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培养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

释疑

上海如何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聚焦点?

舆论分析认为,昨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现了深化改革的“落地化”,上海也走在了本轮司法改革的前列。

据公开报道,目前上海全市已有7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系统则在市二中院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确定宝山、徐汇、闵行区法院同步开展试点,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并报批。

早在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在浦东法院召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座谈会,听取上海试点法院的工作深化提高情况,征求关于民事诉讼法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司法解释的意见。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上海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也参加了本次调研。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曾于去年年底赴上海调研,他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上海的亮点是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和审判的职业化,其成功经验主要源自针对新型商事案件的审判。“其中最典型的是浦东地区。因为新型的金融案件多,设有专门的金融法庭;此外,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那儿,涉及证券交易案件较多,上海高院设有专门的商事审判小组。

财税体制改革

财税改革是着眼长远的系统性重构

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习近平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难度大,落实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要充分认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各方共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分析

尚难对改革路径下定论

与十八大《决定》相比,习近平昨日的讲话强调财税体制要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前两项主要涉及的是税制改革,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侧重于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表示,目前社会保障的资金统筹到省一级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政府偏低,未来应该由更高层级的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他认为,分税制改革20年到现在,在财权和事权应该如何划分上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中央多出一点钱,部分事权上移。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则表示,从会议内容上来看,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具体如何划分并不明朗。此前一些官员的讲话内容传递了“事权集中到中央”的信号,但具体内容尚不明朗。改革的主流观点是简政放权,给予地方更多活力,但力度仍需加强。

此外,对于习近平在深改小组上的讲话中强调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难度,蒋洪认为,改革总有难度,关键是有没有决心、决心有多大。

以财税体制改革为例,蒋洪说,财税体制改革既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又要“全国一盘棋思想”,具体怎么统一,怎么放开,才是改革问题的关键。但公布的内容相对简单,对于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和具体动作很难评论。

本版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邹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