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服务“三农”

20.10.2015  11:10

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服务“三农

安顺市按照“政府主导、扶贫贴息、银行助力、精准扶贫”的思路,建立扶贫、财政、银行、保险、担保相互协调配合的新型扶贫模式,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

扶贫小额贷款发放的主要对象是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需求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十大”扶贫产业、扶贫特色优势产业等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致富,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利益联结机制,并签订帮扶增收协议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小额信用贷款,针对担保、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贷款,发放利率按不高于基础利率或不高于贷款金融机构当期存款利率最高上浮比例的标准执行;实行分类贴息,各县(区)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标准予以贴息补助,对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按年利率5%予以贴息;贴息补助按年度进行结算,贷款期限未满1年则据实贴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则按年度分次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对贷款户及获得贷款的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若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贴息资金主要由各县(区)从省级分配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示范县资金中统筹安排,在实施扶贫产业化项目中,也可安排项目资金进行贴息。

2011年至2014年,全市投入财政扶贫贴息资金3300余万元,其中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1820多万元,项目贷款贴息1490多万元;2015年至2020年,金融机构发放小额信贷资金将按每年度切块到县财政扶贫资金15%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贴息资金总额进行安排,以有效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开发,扩大融资总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