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丽水户籍市民如需办理出入境证件 4月起可直接在丽申请办理

10.04.2016  20:10

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在丽水居住的非丽水户籍市民,如果因私要办理出入境证件,从4月份起,可在丽水直接申请办理了。

此前,持有丽水核发居住证的非丽水籍市民,如申办出入境证件需要回户口原籍办理。而现在,在丽水市境内的非丽水户籍但持有合法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办理时,申请人仅需多提交本人居住证,以证明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无需提交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因私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