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四举措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3.08.2014  18:38

  一是政策配套,措施落实。根据国家及省、州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出台《廉租住房租售方案》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采取上级补助、政府配套、基金提取、租售并举、银行融资等举措,确保资金配套到位,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严格程序,阳光操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住建局网站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分配信息、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布,保障对象的审核过程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公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确保建设项目专款专用。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质量。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按照“一个项目、一名行政领导、一名技术人员”的包保责任制,强化工程建设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目前,全县续建和新建项目未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四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乡(镇)及住建、财政、国土、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五到位”,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悉:2014年,麻江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212套,其中:公共租赁房500套、环卫公租房42套、人才公寓100套、宣威乡镇干部公租房30套、谷硐乡镇公租房20套、教师公租房2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00户。目前,项目土地已落实,正在进行场平;已委托施工图设计,拟于5月份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