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环保局举行首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15.05.2015  11:58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5月13日,黎平县环保局组织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该听证会应黎平县龙翔木业有限公司因木材加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投入生产,被立案查处而申请听证。这是该局举行的首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该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清平主持,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案件调查人、听证员、书记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县检察、公安、国土、城开、住建、林业、工信商务、投促、公产等9个部门进行旁听。

  听证会围绕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和拟处罚依据,案件调查人、申请人代理律师分别进行陈述,并且针对违法事实及拟处理依据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会结束后,环保局将以听证中查明的事实及有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做出决定。

  通过本次听证会,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行政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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