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重点班”划分 政府应担当有所作为

23.09.2015  19:42

               

 

义务教育“重点班”划分    政府应担当有所作为 据媒体报道,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然而,法律实施近10年,初中阶段重点班非重点班划分却从未停止,引起社会关注(2015年9月23日检察日报)。 初中阶段成重点班划分“重灾区”。 义务教育法实施近10年,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明文规定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但中小学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现象仍持续泛滥。据调查显示,初中阶段,从县到省市,100%都分重点校、重点班,小学也有分班现象。重点班的叫法五花八门,“实验班”“竞赛班”“火箭班”等等,学校“隐蔽”性地安排重点班序号,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表现。义务教育法禁止分重点校重点班,是法治和公平正义的要求,这不容置疑。 社会对学校分班看法有分歧,公说公有理。 分重点非重点班,赞成反对各有理由。有的认为,义务教育阶段,分重点班有必要性,这是家长望子成龙的需求,其做法是因材施教,不平衡是事实;有的则认为,“教师任务是让每个孩子都不落下,对差一点的孩子,反倒要重点盯着。”因生源参差不齐,分班与学校的定位关系很大,只要培养人才,不对孩子构成歧视和心理上的影响,个体差异地分重点班、特长班,能发挥学生特长,弥补短板,对孩子发展有好处;如是“大锅饭”,让孩子拼成绩升学,围着分数残酷竞争,没人管没人问。分重点非重点班,很大成分是“升学率”在作祟,这样会埋没一大批孩子。“重点班”是众多学生及家长争抢的“独木桥”,成了滋生腐败的“重灾区”。 学校分重点非重点班“弊大于利”,折射出教育的不公平。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轻松,目的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违法分重点班,疑有借“因材施教”之名图“违规高收费敛财”之实。分班剥夺学生选择权,留给学生及家长更多的是“遗憾”、“竞争”、“高强学习压力”,让学生缺少彼此协作和相互关爱,其末位淘汰制,打击学生,挫伤自尊心。普通班学生要求不严,自制力弱,自卑感,自暴自弃,放纵自己,与“重点班”形成了“两极分化”,影响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分班、执法不到位者给予严厉问责。 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备案制度,加强对学校入学测试的监管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取缔重点班非重点班行为,增加违法成本。学校应成立“反对班级调整联合会”类似组织机构,抵制学校违规设置重点班的做法。政府应有所作为,对教育实践中的违法行为,主动依法进行干预。   (作者:贵州省黎平县德顺乡宣传委员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