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贵阳市乌当区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经验

04.08.2015  15:56
  “2014年,根据省民宗委关于深化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工作部署及全省乱建佛教寺庙治理工作的要求,我省选定贵阳市乌当区作为全省开展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试点。在治理工作中,乌当区探索和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做到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充分论证、风险预判;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预防、形成机制。高质量完成了工作任务,值得各地在治理乱建佛教寺庙中学习、借鉴和推广。”这是7月22日在贵阳市乌当区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对乌当区在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前排右一)在阿栗村青龙寺了解治理情况

 

乌当成为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试点

  2014年7月25日,我省下发了《贵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等乱象问题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决定在贵阳市乌当区开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等乱象问题的试点工作。2014年8月21日,我省乱建佛教寺庙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贵阳市乌当区举行,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在会上指出,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全力推进乱建佛教寺庙工作的顺利开展。会上,贵阳市民宗委和乌当区政府相关领导就专项治理试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随后,乌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该区实际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治理工作。一方面,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宗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乡镇、社区和五个合法佛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另一方面,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掌握情况,并根据省民宗委工作安排部署和调研结果,制定了《乌当区关于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当区关于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工作应急预案》和《乌当区关于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工作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治理工作启动以来,乌当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三次推进会,明确要求各乡镇、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把乱建佛教寺庙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措施有力的工作格局。”乌当区副区长欧阳晓莉介绍。

  她说,在治理工作中,乌当区根据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强化政策宣传。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乡镇、社区组成法规宣传组,深入乱建佛寺庙教场所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召开座谈会6次,举办培训班4期,个人访谈864人次。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和此次开展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的宣讲,提高了在非法佛教场所开展活动的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法制意识。

  为进一步加快治理工作步伐,积极适应治理工作要求,乌当区积极协调市民宗委组织召开了有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一处、乌当区政府办、区民宗局、市佛协参加的“乌当区关于开展乱建佛教寺庙治理试点方案”论证会议,进一步就治理工作《方案》、《社会风险评估》、《治理工作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法理依据、程序、范围以及治理工作采取的措施、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等方面进行论证,确保了该区治理工作有法可依,程序合法,措施有力。同时,还进行甄别归类,分类治理,探索治理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性质和问题,采取“一点一方案,一寺一对策”的办法,按照“三个一批”,即“合法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原有8个非法宗教场所分别进行了“合法、过渡、取缔”的甄别分类。对水田镇水口寺、新天社区阿栗观音庙、羊昌镇马场金山寺有固定活动场所、专门的教职人员,管理规范,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并达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的,按照治理工作要求,拟予以合法登记。对不符合依法登记的条件,不能进行合法登记,但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又能满足当地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需要的,确定为过渡场所。对以营利为目的,借教敛财,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达不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的,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给予依法取缔。

 

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治理工作启动后,乌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6次深入相关乡镇、社区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指导乡镇、社区和区属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职责制定治理工作《实施子方案》、《子预案》、《社会风险评估子报告》。二是按照“三个一批”要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治理场所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治理场所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乌当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标办督促检查乡镇、社区及区属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促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乌当区民宗局局长赵显富介绍,实施治理工作以来,在省、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和乌当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治理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方面,引导在乱建佛教场所开展活动的信教群众依法拆除佛教设施和寺庙3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群众宗教信仰的需求,确定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规模,具备依法登记条件的水田镇水口寺、新天社区阿栗观音庙、羊昌镇马场金山寺登记为佛教固定场所。将羊昌镇清泉寺、龙山寺和东风镇麦穰村黑神庙确定为过渡场所。

  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治理工作,广大信教群众和在非法佛教场所开展活动的宗教人士的法制意识显著提高,广大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通过治理,有效遏制了乱建佛教寺庙之风,既保护了合法场所的利益,又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

 

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的“乌当经验”

  在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推进会期间,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水田镇肖家岩乱建佛教寺庙取缔点和高新区阿栗村青龙寺过度合法点,对乌当区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肯定。

  谈到对乱建佛教寺庙的依法治理工作,乌当区副区长欧阳晓莉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一是搞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好论证和风险评估。调查研究是治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调研结果是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调查研究工作搞得如何,直接影响治理工作发挥得好与否。乌当区在开展治理工作中,通过多次深入到有关乡镇、社区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建立并完善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同时对治理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评估,从而明确了治理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为推进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突出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确定甄别分类和治理措施。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区别不同性质的寺庙和佛堂,采取甄别归类,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将规模大、信众多,有宗教教职人员,有固定安全场所,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一定历史文化渊源和具有较高文物保护价值的场所列为合法登记场所;将规模大、信众多,有宗教教职人员,无安全隐患,具有较长的历史和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能满足当地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但是仍然存在组织、制度不完善,房屋、土地产权不明确、殿堂维修改造短期无法完成等问题的场所确定过渡场所;将严重违反《宗教事务条例》,擅自设立,无宗教教职人员,设立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活动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影响场所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作为依法取缔的场所。

  三是发挥部门与基层组织作用,构建治理工作强大合力。为了促进乱建佛教寺庙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乌当区在开展治理工作中,把乡镇、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统一思想,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国安、民宗、国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分别依据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执法规定,共同研究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各乡镇、社区也相应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区治理工作总体方案,专门制定了乡镇、社区实施的《子方案》,按照基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宗教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思想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工作中,乌当区坚持思想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认真组织非法场所负责人进行学习、座谈,使他们懂政策、懂法规,接受政府管理。对信教群众宣讲党的有关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使信教群众明确了什么是正常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此外,充分发挥合法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治理佛教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组织全区合法佛教寺院宗教教职人员深入非法宗教场所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按照佛教仪轨帮助非法场所拆除佛像等宗教设施,并将该处拆除的佛教塑像集中安置在合法佛教场所。

 

依法治理要在四个方面下真功夫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示范工作,吴建民在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指出,必须在四个方面下真功夫。

  一是在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上下真功夫。要从辩证分析形势、深刻剖析原因、充分认识危害、增强责任担当去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在分类指导、有的放矢上真下功夫。采取“一看、二访、三查、四思”方式,对本地乱建寺庙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并区别不同性质的寺庙,制定分类处理办法,采取一寺一策进行治理。三是在争取重视、形成合力上下真功夫。要坚持依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领导、支持和参与,坚持大胆探索、积极稳妥的方针,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推进。四是在建立机制、长效管理上下真功夫。一方面,对现有的乱建寺庙,严格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和要求,逐座逐处进行治理;另一方面,要杜绝增量,坚决杜绝新的乱建情况出现。要建立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的长效机制,实行“治”“防”结合,多管齐下,建立起正常的佛教寺庙建立与管理的秩序。

  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一处处长杨萍介绍,目前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示范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推进会的内涵,以担当和创新的精神,制止和纠正乱建佛教寺庙现象,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寺庙,共同维护佛教的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

  2015年,根据一年试点、二年示范、三年推进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三年推进行动计划,我省9个市州各选择了一个县区作为专项治理乱建佛教寺庙工作试点,以在全省治理乱建佛教寺庙中发挥示范作用。目前,各市州选择了开阳县、汇川区、盘县、石阡县、西秀区、金沙县、天柱县、长顺县、兴仁县等作为开展依法治理乱建佛教寺庙示范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启动了治理工作。同时,为方便公众识别,有利于信教群众区分合法与非法场所,省民宗委开展了佛道教依法登记开放寺观的标识牌悬挂工作。截至目前,全省226处依法登记佛道教寺观全部悬挂了标识牌,为治理乱建佛道教寺庙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