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强化征收审核工作

24.03.2015  15:55

一是加强合同初审工作。项目实施中,需对被征收户送审的签约《合同》实行初审,严格按照方案政策及相关会议纪要的规定,准确掌握房屋征收的范围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正确及结算表清楚、整洁,核实资料齐全及符合规定的,制作送审合同清单,并在清单上签字盖章后才予送审。二是规范现场查勘工作。现场查勘调查表应当制作规范,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所附照片应采用彩色打印。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室内装修项目金额较大时应当制作现场查勘表,查勘调查表内的照片内容应当包含装修项目。涉及室外附属单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出现场查勘表,查勘调查表内的照片内容应当包含室外附属项目、工作人员现场照。三是强化资料齐备工作。征收科室在征收过程中,需在正常工作日内将资料准备齐全的《合同》送审核科。因资料不全等原因被返还的《合同》,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字后领回整改或补充资料,并在三天内整改完毕后重新送审,资料不齐或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可以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凡是资料不齐审核一律不予通过。四是规范资料文本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前,应当向审核科索取统一格式的《合同》及组成资料的范本、格式,不得另行制定模式,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