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县乡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14.02.2017  03:31
  2月9日,贵州省民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对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时指出,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并充分认识会议和文件的重要意义,建立县乡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旨在明确方向、坚定信心,精准用力、持续发力,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织牢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贵州省民政厅厅长罗宁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全力推动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抓紧建立县乡两级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计、扶贫、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此外,贵州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安排放在有效位置,确保只增不减,加强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
  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不断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