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开展乡镇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人大调研工作

12.05.2016  10:35
 

  5月10日,天柱县人大常委会拉开了2016年环保专题调研工作序幕,就县域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调研,进一步推动该县环境保护上下联动,逐步改进“单打独奏”局面。

  县人大贾水英副主任一行于5月10日对瓮洞镇、蓝田镇人民政府在“十二五”期间贯彻《环保法》情况进行调研询问,对两镇近年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污染治理、环保投入、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建设、环保宣传等情况进行具体了解,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方式进行,县环保局派员进行陪同,认真听取乡镇在实施《环保法》中存在的困难建议。

  在调研中更深刻了解到,农村环保存在“三多三少”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缺少基础设施收集处理;二是农村污染面源增多,在大扶贫态势下,养殖业逐步壮大,污染治理监管人员少,乡镇没有环保专职人员,只有一个分管领导兼职;三是农村环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增多,环境综合整治与运行资金极其甚少,没有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正常运行,有的垃圾污水收集设施由于缺乏运行费用造成二次污染。

  中国农村的环保问题任重而道远,系统庞大,成为当前一段时间突出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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