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印发《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29.12.2016  20:07
  近日,省民宗委印发《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共十九条,就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一单两库”建设、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公开等方面作出规定。
  《细则》指出,委机关相关处室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监管,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要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部门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细则》要求,委机关相关处室要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一单两库”数据编制和录入以及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公开等方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检查对象实施抽查,应当严格按照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要结合监管领域,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