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启示

02.06.2014  19:38

  2012年,云南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达2.5亿人次以上,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总收入达2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以上;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65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640亿元,分别占全省GDP的6.3%和6.2%,成为全国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的省市之一,旅游文化产业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一、云南省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做法
  云南省不断拓展文化旅游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和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本真性的前提下,开发相关文化旅游产品,引导开展品牌化经营。同时,通过对吃、住、行、游、购、娱各要素文化内涵的填充和提升,把旅游文化资源变成现实财富,增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一)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
  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云南行动纲要》等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景观资源、立体气候、沿边区位、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出了以一个中心、六大旅游区和九条旅游经济走廊为依托,以昆明、景洪、丽江等重点旅游城市、60个旅游小镇、100个旅游特色村建设为节点,以重大(重点)项目为载体,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实行跨区域开发,推进跨所有制结合,促进跨行业聚合,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优势得到互补和支撑。
  (二)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
  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旅游和文化部门的项目前期联合调研、项目实施联动、领导层面的磋商、联合宣传促销等协调机制。2012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与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州市政府领导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把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强化改革创新、强化督促落实。
  (三)做好先行先试,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09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将云南省作为推进改革试验工作联系点。云南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政府管理引导、行业协调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部分州市成立了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形成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国际化、游客进出便利化、生态环境优质化的旅游发展新格局。云南省以昆明世博新区、玉溪澄江抚仙湖、大理市、保山市腾冲县等4个片区旅游改革为试点,探索景区旅游文化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与使用权、所有权与让与权分离的发展模式,加速资源资本化进程,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做强市场主体,促进旅游与文化要素集群化
  云南省通过优化旅游文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推动资金、资源、技术等生产力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发挥要素聚合效应,走集群化、区域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的道路,不断提升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游和文化企业,培育了省旅游投资公司、云南世博集团、云南文投集团、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文化企业集团。
  云南省按照史料运用和创意相结合、文化产业与旅游相结合、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结合、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大剧院、亚广影视传媒中心、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译制中心等十二个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启动以大理国、南昭国等历史文化为背景的十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昆明-玉溪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实现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率先突破。
  (五)彰显发展特色,不断丰富和创新产品业态
  云南省大力实施旅游精品建设,讲特色、讲品位、讲文化,着力提升景区的市场吸引力。做强滇中国际旅游区,使昆明-玉溪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观光休闲度假胜地和世界一流的高原内陆湖滨旅游目的地。做精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提升“三江并流”、丽江古城世界遗产旅游,使之成为国际性生态旅游区和中国香格里拉旅游核心区。做特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区,使之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旅游门户和重要的边境旅游区。做优滇西南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打造跨国黄金旅游线,使之成为面向大湄公河次区域的重要国际旅游区。做专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开发喀斯特地貌旅游精品,使之成为面向东南亚连接“泛珠三角”区域的重要旅游区。做大滇东北红土高原旅游区,重点开发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使之成为面向四川、贵州、重庆的游客集散地和新兴的旅游目的地。
  着力推动影视动漫、文艺演出、新闻出版、文博会展、民族民间工艺品等文化主导产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成功打造了《云南印象》、《吴哥的微笑》、《丽水金沙》等一批标志性文艺演出精品,推出了“昆明福保文化节”、佤族“摸你黑”,哈尼族“长街宴”等一批区域性旅游文化节庆会展品牌活动,精心创作一批地方标志性文化元素的旅游商品。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从“十二五”开始,省政府从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划拨,设立了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预计达到2亿元),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社会资本的进入。积极争取国家把云南省列为全国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省,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签订了旅游用地省部合作协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了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撑体系。加强旅游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府批准成立了丽江旅游学院,并在云南大学等主要高校设立了旅游文化学院,加强旅游文化专业人才培养。
  二、对我市的启示
  (一)要以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结合“十二五”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规划,围绕文化旅游重大公共设施服务体系、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布局研究、咨询论证、项目筛选等重点工作,完善重庆市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库。协调好区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促使区域之间的旅游基础设施实现科学布局、重点景区开发合理定位,把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高起点、宽视野、大策划、可操作的原则,加快骨干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力争每年做到“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
  (二)长计划短安排,全力支持旅游精品体系的建设
  利用好西部开发、库区移民后续发展、统筹城乡实验区建设等机遇,积极对接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快红色旅游景区、文化遗产和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镇、部分文物大区县博物馆等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多渠道争取国债资金,优先安排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地的重大水利、病险水库治理、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设施建设。积极统筹协调市、区县两级专项资金和地方债券,在资金平衡和项目安排工作中,进一步向文化旅游重大项目相关的设施建设倾斜。
  (三)加强交通体系建设,改善文化旅游发展外环境
  以江北机场第三跑道及东航站楼建设为核心,同步推进空军新机场搬迁、配套公路建设,再造一个江北机场,打造中国第四大航空枢纽。加快“七干线两支线”1100公里铁路建设,竣工南涪、遂渝二线,扩建火车北站,开工沙坪坝站综合改造,建设全国第五大铁路枢纽。推动国家批复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推进轨道交通一号线沙大段、六号线等建设,累计通车140公里,建设内陆最大、全国第五的城市轨道交通网。全面协调推进新10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建成江津—合江二期、奉节—巫山二期等项目,再掀高速公路建设新高潮。
  (四)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和完善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依托优质的文化旅游资源,包装策划一批大项目。    根据项目需要,采取“发点球”    的方式给予特殊政策。完善“五位一体”    投融资模式,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投资开发。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