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交警“四个加强”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31.08.2015  17:53

               

 

为提升交警窗口单位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德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强化宗旨意识、制度落实、监督考核等环节着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和亲民服务窗口,全方位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改进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升服务意识。一是树牢宗旨意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广大窗口民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窗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觉自愿的事,全心全意地去做,让群众真正感到“服务全面、办事方便”。二是规范内务管理。窗口单位的民警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接待群众热情诚恳、语言文明、执法公正、服务规范。      二、加强制度落实,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实行开门服务制度。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其他窗口单位的工作时间,要确定民警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不得出现空岗或由非警务人员替代,不允许让群众吃“闭门羹”。二是实行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三是实行首问告知制度。对于群众办事办证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材料手续不全的,详细告知所需材料或办事指南,待群众补齐后,第二次予以办结,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三、加强考核机制,提升服务责任。一是强化窗口监督检查。纪委、监察、督察及各业务指导部门要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等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责任。二是邀请群众恳谈评议。通过“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定期邀请群众代表、特邀监督员等对窗口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纪律作风等进行公开评议,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安服务管理和窗口建设的水平。 四、加强实践创新,提升服务标准。一是优化服务环境。按照窗口单位“十个有”的标准,设置供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二是转变服务态度。深化“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理念,推进窗口民警“微笑服务”活动,用微笑感染群众、快乐自己,始终把快乐和微笑渗透进窗口服务工作的点点滴滴,做到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切实感到暖在心头、满意而归。                                                                            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