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前后50米,社会车辆停车最高罚千元?交警:没有的事

16.03.2016  13:32

    3月15日,微信朋友圈传出消息,称从当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大家可得注意。对此,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进行了辟谣:没有的事。

    该消息除了“善意”提醒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外,信息还详细解释了拍照原理:“‘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解释很清楚但是不正确。”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分析,该条信息中是有破绽的,交警一般启用电子警察前会通过媒体或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权威发布。且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所以并非为50米。

    针对罚款,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罚款200元,并不是消息中说的1000元。

    交警表示,市民切勿轻信、转发来自微信上不明来源的信息,最好通过权威媒体、相关单位的官方微博、微信获取相关路段的停车规定,车辆停放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见习记者 墨晗)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