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半月内连续发生3起较大交通事故致15人死亡

26.06.2014  11:03

    昨天,记者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6月10日以来,不到半个月时间,全省连续发生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针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我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强化整体防控,切实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不到半月,连发三起交通事故

    6月13日上午7点30分,兰海高速遵义往贵阳方向1330公里 600米及1330公里 500米处,分别发生一起单方事故和五车追尾事故,导致该路段交通中断。

    7点40分,一辆赣H号牌重型半挂车行至兰海高速遵义往贵阳方向1330公里 200米处时,撞上前方排队等候通行的两辆小轿车,将两车向前推行撞上前方一辆大货车尾部,并骑压上两辆小轿车,造成轿车上共7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6月22日凌晨3点30分,姚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正安往绥阳行驶,至绥阳县境内207省道172公里 100米处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渝B号牌重型货车正面相撞,造成姚某驾驶的小轿车5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究其原因,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经分析,“6.13”事故中肇事车超速、超载、车辆涉嫌非法改装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6.22”事故中小轿车在弯坡路段和雨天路面湿滑的情况下,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占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两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驾驶人安全意识淡漠,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存在超速和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型货车非法改装上路行驶情况突出、高速公路管控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据了解,截止6月22日,我省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4起,造成258人死亡,490人受伤,事故同比减少108起,下降22.88%;死亡减少55人,下降17.57%;少伤191人,下降28.05%。虽然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农村地区的国、省、县、乡道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增多。

    部门联动,强化防控保行车安全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造成96人死亡,58人受伤,事故同比增加6起,上升33.33%;死亡增加13人,上升15.66%;受伤减少10人,同比下降14.71%,其中,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10起,造成43人死亡,23人受伤,事故同比增加5起,上升100%,死亡增加22人,上升104.76%;发生在农村地区国、省、县、乡道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12起,造成42人死亡,32人受伤,事故同比增加2起,上升20%,死亡减少8人,同比下降16%。

    经分析,高速公路事故有多发生在雨天,货车肇事占比大、且超载现象严重,外省车辆事故比例高,新开通的高速公路事故高发等特点。农村地区国、省、县、乡道事故有多发生在二级公路,且事故呈现大幅上升趋势,私家车和大型货车是肇事的主要车型,车辆正侧面相撞是事故的主要形态,涉及摩托车的事故有增无减以及车辆翻坠事故多发等特点。

    会上,副省长陈鸣明要求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强化整体防控,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联动、预警研判,落实汛期和夏季交通安全管控措施,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最大限度压缩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空间,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