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伙同情妇受贿的“双簧戏”

27.12.2014  12:07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26日电(记者闫起磊)情妇“台前”出面承揽工程,厅长“幕后”指使打招呼。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原交通厅长程孟仁受贿案的一审判决,揭开了这位交通厅官与情妇如何“共谋”受贿的“双簧戏”。

    多地拥有房产 还有宝马奔驰

    2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程孟仁情妇何文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804.43735万元、程孟仁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252.88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何文通过程孟仁给相关工程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先后在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重油供应、石料供应以及边坡绿化等项目上帮助王某、重庆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五局某公司等15家单位或个人承接到相应工程。之后,共收受王某等贿赂款人民币1804.43735万元。

    法院判决指出,受贿款由何文具体收受、保管、使用,并在事前或事后均告知了程孟仁。何文将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房、购车等。据何文退缴的赃款赃物显示,其在贵阳、北京、广西、山东、湖北等地共有9套房产,另外还有奔驰轿车、宝马轿车各一辆以及退缴赃款人民币990.565万元。

    办案机关还查扣了程孟仁退缴赃物江诗丹顿手表一块、金条三根、银行卡一张、贵阳市保利温泉别墅一栋三层、贵阳市云岩区延安巷住房一套,共计价值人民币370.903615万元。

    一审宣判后,程孟仁、何文当庭均表示要上诉。

    “台前幕后”唱“双簧

    据法院查明,1993年8月至2002年6月,程孟仁先后任贵州省遵义地区行署副专员、遵义市副市长等职,2002年6月后,程孟仁调任贵州省交通厅任副厅长、厅长,2012年10月任贵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何文原是遵义电视台记者,在采访中认识程孟仁后从1997年开始,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01年,何文辞去电视台记者工作到北京发展。2003年,何文应程孟仁要求从北京回到贵阳。

    法院认为,程孟仁与何文共谋后,由程孟仁介绍何文认识交通厅下属相关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程项目承建方负责人,带领何文出入公开场所,让相关人员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然后何文直接找相关人员承接工程项目,必要时由程孟仁打招呼,关照何文承接工程,从而收取好处费。

    一审判决显示,担任交通厅厅长的程孟仁与情妇何文的“双簧戏”主要有两种“唱法”。一是何文接受他人请托后,利用程孟仁职务便利,给程孟仁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在承接工程等事项上为请托人承接项目;二是由何文直接通过程孟仁的关系得到工程后转交给他人承接,为他人谋取利益。

    贵阳中院认为,两人事前既有共同受贿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受贿的具体行为,系受贿共犯,均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程孟仁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何文则出面接受他人请托,从中收取好处,程孟仁是权力主体,何文是行为主体,二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相互配合,紧密联系,缺一不可,两者地位、作用相当。

    此外,程孟仁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申某等请托,通过给其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在承接工程、催要工程款等方面,为申某等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他人价值人民币252.885万元的财物。

    “看住”交通厅官亟须更严密监督

    十年前,程孟仁的前任卢万里在贵阳中院被判处死刑。从卢万里“落马”到程孟仁案发,十年间,交通领域的贪腐“招数”经历了一个从“大胆”到“隐蔽”的变化。

    十年前,卢万里贪腐堪称“大胆”,既当厅长,又兼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总经理,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甚至通过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直接“捞钱”。十年后,随着交通建设领域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程孟仁受贿过程表现得更加隐秘“含蓄”。

    检察机关指出,程孟仁、何文的受贿犯罪中,权力滥用具有针对性,均集中在贵州交通系统内的相关工程项目,而且权力运用具有隐秘性,两人在运用权力为他人牟利时,尽可能隐蔽,程孟仁有时借出席宴请施加影响,有时由何文出面,程孟仁再默许同意。

    办案人员和专家认为,贵州交通领域十年“落马”两厅长,尽管其贪腐招数不一,但根源都指向“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以及交通建设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他们认为,切实将交通系统“官商”分离,加强审计、纪检检察力度织密“看住”交通厅官权力的“笼子”,将有效遏制交通领域腐败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