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0.08.2015  18:3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 贵阳市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

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5〕348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我厅第一组对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第五工作段项目、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第六工作段项目、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第八工作段项目进行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3个工作段6个点,即一号线第五工作段的北京路站和延安路站、1号线第六工作段的一中桥站和新路口站、1号线第八工作段的沙冲路站和望城坡站,总造价146342.4万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实体安全生产状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项目参建方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施工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在393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不符合项分别为349项、44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89%、11%。项目检查情况较好,受检查工程不符合项率在11.5%以下。

本次检查共反馈书面意见5条,对3个项目下发了《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号线第五工作段项目存在的问题:(1)项目经理未签订质量责任制。(2)分配电箱、开关箱无重复接地,PE线未与机械连接,线路缠绕钢管上。

2、一号线第六工作段项目存在的问题:(1)没有按工作区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是三个工作区域共用一个施工组织设计,没有针对性。

3、一号线第八工作段项目存在的问题:(1)没有按工作区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是三个工作区域共用一个施工组织设计,没有针对性。(2)梁下模架立杆未按方案撘设,缺失两根立杆;梁底主、次楞方放置与方案不相符;水平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

三、处理意见

对参建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中铁二院(成都)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三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回复进行通报批评。

四、 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方主体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报送我厅。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贵阳市轨道交通各标段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各市州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各地将处罚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