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交通推行“六制”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7.07.2016  00:32

               

            近日,由相关部门得知,三穗县交通运输局为更好公开、参与、监督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实施、发包程序合法,让制度办事,及时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六个制度,确保2016年交通建设工程操作健康阳光。

    一是出台《交通项目非正常招标工程发包制度》,规范议标工作。在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不宜开展招投标的工程,根据优先原则(信用考核评价中,按考核分数按高分依次优选前3名)、兼顾原则(信用考核评价中靠前的施工单位没有承接项目建设任务的优先兼顾)、引入原则(从其他县市引入信用评价为AA级或其他领域信用考评靠前且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或谈判)、愿意原则(纳入优先兼顾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主动意愿承接项目建设,否则依次递补),由议标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邀请3个或3个以上单位参加工程工可、

设计、施工、监理等竞争性谈判,按相关程序召开议标会议,对参加议标的各施工单位(班组)标书或报价进行综合评定,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依次递补。

    二是出台《通村油路(水泥路)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规范施工确保质量。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通村油路(水泥路)路基垫层建设中,必须铺筑饱满,达到规范要求,经县交通局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序。在路面建设中,要求线型要顺实,保证混凝土达到“浇筑宽度4.5米、厚度18厘米、标号C30”的标准,按要求采取防滑措施(刻纹)确保交通安全,并做好混凝土路面养护工作。对不达标的路段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纳入信用考核评价。信誉评价为“A”等级及以上的优先享有参与议标工程竞标权,有效激励施工单位建设优质工程。

    三是出台《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规范交通工程变更行为。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需要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局纪检组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再由局班子会议审批后方可变更,规范了交通工程设计变更行为。

    四是出台《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钻芯取样桩号抽取制度》,避免随意定点钻芯取样。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成一定长度的路面建设后,由施工方提前一个星期提出计量申请,再由局

纪检监察室组织钻芯取样桩号抽取。在对水泥路面进行钻芯取样质量检测时,由分片领导、纪检监察室、分片技术人员、质监站及施工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与随机抽取桩号,再根据所抽取的桩号进行钻芯取样后送专业机构测试。确保钻芯取样桩号的抽取公开、公正、随机,保证建成的所有水泥路厚度、硬度与强度达标。

    五是出台《通村水泥(沥青)路计量复核制度》,确保工程计量准确性。通村水泥(沥青)路建成后,及时成立计量复核领导小组,随机对水泥(沥青)路工程(垫层、路面、挡墙、涵管、边沟、土石方、安保设施、绿化、临时工程等)的数量、抽取芯样桩号位置、工程变更量进行计量复核,确保工程计量的准确性。

    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主动请求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涉及“三重一大”项目,主动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全程跟踪工程招标、建设、变更、计量、支付等各个环节,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既合法又公平、公正、公开。(三穗县交通运输局 万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