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产妇死亡事件将走司法程序 初步同意尸检

16.08.2014  15:45

               

  • 2014年8月10日下午,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在生产过程中不幸死亡。 张女士的家属认为,医生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湘潭县卫生局称,8月10日12点05分胎儿出生后,产妇因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1点30分死亡。羊水栓塞是分娩过程中,羊水及其内容物进入母血循环,形成肺栓塞、休克、凝血障碍以及多脏器功能衰竭的严重综合征,是产科发病率低而病死率极高的并发症,产妇病死率达80%以上,是产科最凶险的并发症,也是至今残存的孕产妇死亡主因。图为死者生前照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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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婷婷)今天上午,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产妇死亡一事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将会通过医疗技术鉴定、通过尸体解剖明确病因,再走其他一些依法依规的法律程序。韩先强表示,目前家属已经初步同意进行尸检。但是尸检的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尸检将交由湘潭市一级的第三方机构进行